(一) 單一服務窗口成員由屏東縣(以下簡稱本縣)環境保護局、財稅局、消防局、交通旅遊處、財政處、地政處、農業處、工務處、水利處、勞動暨青年發展處、社會處、傳播暨國際事務處、衛生局、文化處、教育處、民政處、行政暨研考處、屏東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及工商企業界與學界等相關單位派員組成,並置主任一人由副縣長兼任,置副主任一人由本府交通旅遊處長兼任,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交通旅遊處工商科長兼任。
(二) 單一服務窗口依照不同業務性質,分為招商暨綜合行政組,用地組、交通組、環境組、財稅組、管考組、目的事業計畫組及外部組織,相關作業依各組成員及分工如下:

  • 招商暨綜合行政組:
    負責投資案輔導及協調業務、招商機制訂定、 投資誘因、招商資訊公布、招商宣導及招商活動等。業務執行由本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總幹事為組長,由本府交通旅遊處(工商科)核派科長職務以上人員為該組成員。
  • 用地組:
    負責協助土地取得、變更、土地規劃利用及建築執照核發等相關事宜,業務執行由本府地政處副處長職務人員為組長,由農業處、交通旅遊處(建築管理科、都市計畫科、城鄉規劃科)核派科長職務以上人員為該組成員。
  • 交通組:
    負責協助投資案之周邊聯外道路、交通影響評估審查及基礎設施等相關事宜,業務執行由本府工務處核派副處長職務人員為組長,由交通旅遊處交通科核派科長職務以上人員為該組成員。
  • 環境組:
    負責協助環保許可及水土保持等相關事宜,業務執行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核派副局長職務人員為組長,由本府水利處、消防局核派副處長、副局長職務人員為該組成員。
  • 財稅組:
    負責協助有關租稅減免或補貼、勞資關係、融資貸款及技術訓練等相關事宜,業務執行由本縣地方財稅局核派副局長職務人員為組長,由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本府財政處核派副處長職務人員為該組成員。
  • 管考組:
    負責追蹤管考工作,由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核派副處長職務人員為組長。
  • 目的事業計畫組:
    有些特殊投資案件如投資旅社、飯店、幼兒園、長照中心、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醫院、殯葬業等, 有其專屬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組業務執行由本府交通旅遊處工商科長職務人員為組長,由本府社會處、本府傳播暨國際事務處 、本府文化處、本府教育處、本府民政處及本縣衛生局核派副處長、副局長職務人員為該組成員。
  • 外部組織:
    依會議內容,應邀企業主、學者、專家等出席,負責協助提供專責意見及配合事項辦理等相關事宜。